黄骅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热源厂扩容工程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7-06-12
招标编号:RHP-C181700370553-1-1
对黄骅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热源厂扩容工程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黄骅市兰天热力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黄骅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热源厂扩容工程采购及安装
3、项目概况:本工程拟采购70MW燃煤热水设备1台。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
1、供货范围:本体,与本体相连的一次阀门,本体一次仪表。
上述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设计联络、运输、安装、调试、联调、验收、运行培训、售后服务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技术支持等内容。
2、主要设备规格
(1)类型:横梁式链条热水。
(2)单台额定热功率:≥70MW。
(3)参数:1.6Mpa,130/70℃。
3、由于招标单位已有桩基,故要求投标单位在原有桩基基础上进行安装(也可进行相应改造),改造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三、供货安装周期
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及条件要求
1、申请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
2、申请人(制造厂家)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申请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2级(或以上)。
5、申请人(制造厂家)须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销售业绩:申请人近3年(2014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具有不少于10台额定出力不少于70MW的燃煤销售业绩。需要提供销售合同协议书。
7、运行业绩:申请人具有运行3年以上(2014年6月1日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不少于5台且已投入使用的额定出力不少于70MW的运行业绩。需要提供良好运行业绩证明(注:良好使用证明须由使用单位出具并由使用单位签字、盖章,并在证明中提供使用单位联系人的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如不符合要求,视为证明无效。)和销售合同协议书及热工测试报告。
8、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
9、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11、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于投标时递交。
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