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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乳源县官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4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乳源县官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第二次) 批复文号韶市水批【2015】131号批复单位韶关市水务局招标人乳源瑶族自治县官
  项目名称  乳源县官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第二次)
  批复文号  韶市水批【2015】131号
  批复单位  韶关市水务局
  招标人  乳源瑶族自治县官溪水电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韶关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设备材料
  公告内容

1.1 招标条件

乳源县官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经上级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乳源瑶族自治县官溪水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辅助设备、变压器及升压站附属设备等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概况

官溪水电有限公司(也称官溪电站)位于广东省乳源县境内,属北江一级支流南水河,该工程于1980年开始建造,1986年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4800KW,单机容量为1600kW,本次增效扩容改造在不增加原有机组台数、不改变水工建筑物结构的基础上,通过对电站机电设备和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提高装机容量和水能利用效率及安全性能,增加发电量。本次增效扩容改造后装机为3×2000kW,布置位置不变,额定电压6.3kV,功率因数cosφ=0.80。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后,电气主接线方式不变。项目总投资为1983.12万元。

1.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乳源县官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辅助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第二标段为:乳源县官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变压器及升压站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招标内容包括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辅助设备、变压器及升压站附属设备等机电设备的旧设备拆卸,新设备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运、交货、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等。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轮机制造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或以上;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GB/T19000)质量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4)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得影响本项目合同设备的生产和交货工期;

(5)近5年所制造水轮发电机组未因设计不当或制造质量等原因导致影响机组正常运行。

(6)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信用信息公开-不良信息)公布和韶关市水务局网站(韶关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区-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变压器设备制造商;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4)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得影响本项目合同设备的生产和交货工期;

(5)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信用信息公开-不良信息)公布和韶关市水务局网站(韶关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区-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4 资格审查

1.4.1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4.2 注意事项

本次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各建筑结构基本不动,中标单位提供的新设备应适应现有的条件。

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变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的通知》(韶检发[2016]1号)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不需要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须向本公司、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投标人和法人代表进行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才能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1.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5.1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辅助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企业入库事宜及申领深圳CA(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dlztb.com/ 办事指南)。

1.5.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电子辅助,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进入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lztb.com)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5.3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单次项目保证金的形式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1.5.3.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申请缴交项目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将项目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各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2017年7月3日16: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1.5.3.2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在电子投标时将银行保函扫描上传至交易系统,银行保函有效期限不低于2个月。开标现场无需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只需单独递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5.4投标单位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出现因网络原因无法下载的情形,经批准后可改为无记名发售相关资料)。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1500元,售后不退。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投标和纸质投标文件并行的形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4日上午7:0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1.6.2逾期上传或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6.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开标会电子签到;签到人员必须是已经入库人员。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进行电子签到的,将视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1.7  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请查看:《民营经济报》、、韶关市水务局网、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所有相关信息以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

1.8

  发布人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14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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