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常德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以产管项[2017]7号文批准建设核准,项目业主为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常德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2.2工程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1.7亩,石墨烯锂离子电池及电池PACK,3Gwh/年;石墨烯锂离子电池配套的隔膜陶瓷涂布、铜箔和铝箔基材涂布;石墨烯导电浆料,1万吨/年;石墨烯粉料,500吨/年。总投资估算约21.8亿元,其中工程投资约45000万元,生产设备投资约93000万元,分两期建设;
2.3建设地点: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林路以西,政德路以南。
2.4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本项目工期540天)
2.5招标范围:常德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EPC)监理。包括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②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及交通组织的监理;
2.5质量等级:合格
2.6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需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3.5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6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证明;
3.7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和本招标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开标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3.13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参加报名。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7年 6 月 13 日至2017年 6 月 20 日,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20 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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