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NZB02-2017-XMZ114(YG08)-01
1、葫芦岛港绥中港区港内道路工程(沥青面层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受营口港务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为绥中港港内道路工程,道路总长1497.5米.面积约24631.2㎡,包括9个半径15米路口,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合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
(2)本工程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对拟招标的工程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相应安全施工业绩及沥青道路施工经验的道路施工企业;
(4)诉讼: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承包方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7年6月13日---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