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四川省人民政府以(铁总计统函〔2015〕354号)联合批复了项目建议书,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
贡至泸州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四川省人民政府以(铁总计统函〔2016〕174号)联合批复,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站前工程初步
设计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四川省人民政府以(铁总鉴函〔2016〕755号)联合批复。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
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征地拆迁审价、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材料设备差价、变更设计审价咨询和竣工财务
决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内江、自贡、泸州。
项目基本情况:新建川南城际铁路为客运专线,自成渝客专内江北站(含)经自贡东站至泸州站(含),以及内江地区、自贡地区、泸州地区
相关工程,新建正线长度128.659公里。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
正线数目:双线;
速度目标值:250km/h;
正线线间距:4.6m;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m,困难地段3000m;
最大坡度:20‰;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动车组;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2.2 计划工期
施工总工期为42个月。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征地拆迁审价、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材料设备差价、变更设计审价咨询和竣工财务决
算审核,共1个标段。
2.4 招标内容及质量标准
2.4.1 征地拆迁第三方审价:审核征拆(永久征地拆迁和临时用地)基本情况、征地拆迁数量和补偿金额,通过对征地拆迁资金支付使用的真
实性、支付依据的充分性、支付凭据的有效性和支付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数量准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满
足处理资本金、作价入股、办理土地证,出具审价报告,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
2.4.2 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第三方审价:主要审核迁改方案合理性;与产权单位签订协议和迁改费用支付的真实有效性;工程概(预)算
工程量符合图纸工程量;定额及费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力等行业有关规定;设计变更手续RVSF的齐全性;增减内容签证与实际情况是否
相符;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清理概算要求。
2.4.3 材料设备价差第三方审价:审核材料及设备等差价计算原则是否合理、计算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数量是否准确、计算价值是否正确,出
具审价报告,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审批要求。
2.4.4 变更设计第三方审价:依据招标人和铁路总公司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及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审核变更设计的原因、责任、范围、数量、费
用的准确性,出具审价报告。
2.4.5 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为招标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提供配合、咨询等服务,对于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进行审
核,出具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协助公司完成建设管理各个环节的合法、合
规性审计,配合完成审计单位的审计工作。
2.4.6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另有相关审核或审价要求的,由第三方审价单位继续完成,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中国
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
2.5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完成之日止,确保完成招标内容的全部工作。具体节点,由招标人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
人要求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工商、税务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的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执业五年以上,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4年~2016年)年度企业经营收入年平均2000万元及以上,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工程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2年6月至2017年6月)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新建铁路(200km/h及以上速度)或类似建设项目的第三方审价(包含征地拆迁审价、
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材料设备差价、变更设计审价咨询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业务3项及以上。
3.4 信誉要求
3.4.1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担过的有关审价(审核)咨询服务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审价(审核)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17年6月14日至 2017年6月18日,每日上午09:30至 11:30,下午 15: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