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委托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标内容
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委托运输服务;运输方式为开放箱式或全封闭槽罐自卸车输送。
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泥委托运输服务,预估污泥转运量为23000吨/年。
二标段: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泥委托运输服务,预估污泥转运量为45000吨/年。
二、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应提供自2014年以来至少一个设计规模不低于10万吨每天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运输类似业绩,年污泥运输量不低于20000吨(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专用于满足该项目运输的车辆不得少于规定数量(其中:一标段不得少于2辆,二标段不得少于4辆)。投标人应提供运输车辆为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并提供该运输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的保险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申请人,都不得在本中同时提出投标申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同一车辆及人员不得参与多个标段。
四、报名要求
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3日9:00时—2017年6月18日9: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