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2016年“电母”台风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已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函〔20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2016年“电母”台风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施工三标段,修复位于七叉镇、叉河镇、石碌镇的共计11条公路,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及交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分2016年“电母”台风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施工一标段;2016年“电母”台风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施工二标段;2016年“电母”台风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施工三标段;2016年“电母”台风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四标段; 共4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 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