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魏县园林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魏县迎接园林城验收春季绿化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魏县迎接园林城验收春季绿化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HBGZ2017-WX-01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魏县迎接园林城验收春季绿化提升工程
采购内容:绿化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
1标段:魏县长安大道、科教路及二中墙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预算金额4408792.85元;
2标段:魏县开元路、天河公园、礼贤街及城区路口花坛摆放绿化提升工程,
预算金额3413714.07元;
3标段:魏县魏祠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预算金额1337450.7元;
4标段:魏县长安大道与玉泉街交口5个角绿化提升工程,预算金额2212831.32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近三年内(2014年5月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4、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投标人购买标书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时间为10年,企业成立少于10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起查询),否则投标无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时项目经理须一致,不许更换);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需提供签订的施工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37.2788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2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