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陕西省神木银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陕西省神木银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生产线及配套制气车间对外承包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人:陕西省神木银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陕西省神木银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生产线及配套制气车间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项目地点:神木县
四、招标内容情况说明:
1、本项目承包期为5年。
2、承包实行逐年阶梯式递增承包费的模式,五年的承包收益不低于5000万元
3、承包后公司保留基本编制。
4、承包期间要实现固定资产保值增值,不可抵押承包物对外融资,承包方自行申报纳税,不准偷税漏税等事项出现,如出现承包方自行承担。
5、承包期间招标人原则不再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如确需增加的单项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经招标人核定价格同意后由承包方投资建设,其费用在承包费中扣除。
6、承包时要做好财务的分割和应收账款及其它流动资金的回收。
7、承包期间环保、安全、社保、劳资人事等事项全部由承包方全权负责。
8、中标后招标人与承包方签订具体详细的承包合同(以最终合同为准)。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金实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4、必须是陶瓷企业公司,实力雄厚且生产经营陶瓷不低于10年的企业。
5、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的财务报表(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要求:
1、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