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7年新疆砾岩油藏弱碱三元复合驱试验--纯碱采购
项目编号 2017-0199438-XJYT-0016659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1、概况及招标数量 依据重大开发试验方案要求,2017年度实施新疆砾岩油藏弱碱三元复合驱试验-纯碱采购项目,为确保项目正常运行,需要采购纯碱用于配制三元液,计划采购纯碱数量暂定1500吨,最终采购数量根据招标方实际需求确定。本次招标采用定价不定量方式,只确定中标产品单价及中标单位,最终采购数量根据招标方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对本次招标活动和招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2、交货地点:克拉玛依市采油二厂辖区内甲方指定地。 3、供货周期:本项目履行期限为合同签约之日至2017年12月30日,单次供货周期为: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6日内完成供货。 4、其他具体情况以甲方要求为主。
2.使用功能:详见招标编号为2017-2115的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详见招标编号为2017-2115的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编号为2017-2115的招标文件。
5.服务:详见招标编号为2017-2115的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招标编号为2017-2115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投标。 2 投标人需是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供应招标人所需物资能力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合法授权委托手续),且经营范围或能力符合本项目要求。 3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均应拥有集团公司供应商准入证或已获得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市场准入证(已被列入集团公司或油田公司供应商名录,准入产品编码与本次招标所需产品物资相对应),且准入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 4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5 投标人必须是产品质量稳定、供货及时、信誉度好的供应商。 6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无诉讼案件。 7 对于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宣布投标人不合格。 8 其它:售后服务及时,质检合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09日 10时00分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