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2017年污油泥处置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 2017-0027343-CQYT-0003259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 第二标段:服务单位对第六采气厂辖区延安市境内2017年生产产生的污油泥进行收集和处置,预计数量:100吨,危险固废代码为:(HW08)废矿物油(071-001-08)。费用预算约22万元(含增值税及HSE费用),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为准。
2.1 本服务项目,由具备资质的服务单位,报经污油泥所在县、市两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依法合规地开展第六采气厂境内污油泥收集和处置等工作。 2.2 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取得污油泥所在县、市两级环保部门办理完毕处置拉运审批手续,若未按期办理完成,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选择后序中标候选人签约履行。 2.3 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列入陕西省公布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一览表内,具备经营(HW08)废矿物油(071-001-08)类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经营,具备有效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5000吨及以上; 3.2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污油泥固体废物处置的服务项目(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 需提供近两个月内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状况。 3.6 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认可第三方运输企业,但必须附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企业运输合同及运输资质)。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