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苏11区块和苏53区块路面工程道路石油沥青采购
项目编号 2017-0199961-LHYT-0009993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 (AH-90)700吨。
2.使用功能: 苏11区块和苏53区块路面工程项目施工。
3.技术标准:⑴ 产品标准:《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GB/T 15180-2010)。 ⑵ 主要技术要求:按GB/T 15180-2010“表1”规定执行。
4.质量要求:合格。
5.服务:送货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苏吉嘎查苏11区块和53区块路面工程招标人拌合站。(招标人施工现场)。
6.项目进展情况:采购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自有资金及业主拨付的工程款),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 必须是企业法人(不接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 拥有此类产品的合法经营资格; ⑶ 具备承担招标货物供应的能力; ⑷ 资信良好(财务不健全、净资产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除外); ⑸ 必须能够开具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投标人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可开具17%增值税的证明或三个月内所开17%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① 营业执照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 税务登记证 ④ 开户许可证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 ⑦ 企业承诺书(油田公司统一格式)或自拟 ⑧ 审计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⑨ 一般纳税人纳税证明(如有) ⑩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如有) ? 业绩证明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14日 09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