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2017-2018年基站塔房整治集中招标公告
2017-06-1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
1.1.1项目预估金额:700万元。
1.1.2实施区域:云南省保山市
1.1.3项目期限:框架合同有效期至项目实施金额达到预估金额或省公司及总部组织该类产品的集中认证结束且实现各省、地市分公司在线订单采购的时点。
1.1.4施工内容: 根据省建设〔2017〕31号关于2017年铁塔、机房隐患整治指导意见,对保山市范围内部分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加固后才能安全运行的基站存量塔房(屋面抱杆、屋面立杆、屋面围笼、地面钢管H杆、小型简易塔)进行加固改造。电信800M天线改造对应杆塔加固。
1.2本项目为集中招标,中标单位为3家;中标份额划分如下:
项目名称 |
实施 区域 |
中标人 数量 |
综合评审 排名 |
中标份额 |
中标(预估)金额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2017-2018年基站塔房整治集中 |
云南省 保山市 |
3家 |
1 |
39.00% |
2730000元 |
2 |
33.00% |
2310000元 |
|||
3 |
28.00% |
1960000元 |
注:(1)以上中标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以中标单位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最终审定金额为准,招标人不保证中标单位的最终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
(2)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缓慢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条款要求及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技术标准,招标人有权对该中标人进行考核并对其中标份额进行优化调配。
(3)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施工区域划分如下:
份额一:腾冲市、龙陵县;
份额二:隆阳区;
份额三:昌宁县、施甸县。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
2.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2.3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近两年(2015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通信铁塔安装、通信塔桅加固改造施工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需达到300 万以上。(以上业绩以所附合同证明文件为准,如是框架合同,须提供订单、付款发票等证明材料)。
2.5投标人在投标地区有独立机构或直属的常设机构(须提供常设机构的营业执照或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提供租赁合同的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或承诺中标后不晚于合同签订前设置办事机构。
2.6信誉要求:近2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并需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2.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须具有最近两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②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④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⑤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记录,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
⑥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法或质量问题的。
2.10严格禁止一家投标人持多家投标人资质参加报名,一旦查实,立即终止与其合作并废除合同,且不支付相关工程费用,将其列入黑名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及报名方式仅接受网上购买及报名。
3.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6月15日9时00分至2017年6月19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