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心城区2012~2016年淘汰燃煤锅炉房燃气管网配套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淘汰燃煤锅炉房燃气管网配套工程已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建计[2012]2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津燃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0700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中心城区2012~2016年淘汰燃煤锅炉房燃气管网配套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扩建高中压调压站14座,中中压调压站12座,中低压调压柜117座,新建高中压管网182.335公里,中压管道升压扩能56.698公里。管道最大管径800mm,总投资290309.222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中心城区。
2.3招标范围:天津市中心城区2012~2016年淘汰燃煤锅炉房燃气管网配套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完成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及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环境竣工验收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止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非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须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且评价范围包括化工石化医药或交通运输,在有效期内;承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报名: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须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5日至2017年06月21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21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17年06月15日9时00分至2017年06月21日17时00分,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须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