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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实验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实验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批复文号穗发改[2015]320号批复单位广州市
  项目名称  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实验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5]320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根据穗发改[2015]32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对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实验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实验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

监管

三、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598号。

四、项目概况: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实验楼项目为1栋地下1层、地上7层的实验楼建筑,南北向,新建建筑面积为value="16640.5"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16640.5平方米。本次招标为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实验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配电变压器容量:4×1250KVA,总电容量为5000KVA。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招标内容为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实验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内容:

①外电接入工程:由南岗F22黄埔东路3598号开关房新敷电缆至新建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高压室,由高压室分别新敷电缆至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专变房#1专变、#2专变、#3专变、#4专变;②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包括高压柜至低压柜出线端之间的设备、电缆、母线等施工、供配电房(开关房、高压房、专变房、低压配电房)的装修、照明、通风、防雷、消防及其它配套的施工;③迁移拆除工程:迁移原南岗F27黄埔油站箱式开关站至成泰公司箱变的部分影响基坑工程施工的电缆,新建电力设施投入使用后拆除原南岗F27黄埔油站箱式开关站至成泰公司箱变的高压电缆、箱变及箱变至原有建筑的低压电缆,新敷新建低压配电房至原有建筑的低压电缆;④柴油发电机工程;⑤环保工程;⑥运行维护管理;⑦质保期售后服务(注:本次招标不涉及电房结构施工)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旧电缆的迁移及拆除、新电缆的敷设及相关管廊的施工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包各种协调服务,包送电方案,包向供电部门报装报建工作、配合供电部门的审图及报供电部门的其他审批手续及其费用,包向公-安、市政、规划等各部门办理相应的电缆沟、市政路面开挖的报批等相关手续,包路面修复、路面下穿管施工,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包供电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包结算的组织和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等。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3、招标控制价:6900026.03元。

4、项目编号:JG2017-4543  。

六、资金来源:市统筹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7月11日12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7月11日11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12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7年7月12日9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不足3名或通过经济有效性审查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5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南方日报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二十、参加投标报名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日期:2017年6月15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实验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发布人  吴俊芳
  发布日期  2017-06-15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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