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热电厂粉煤灰、炉渣对外承包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6-06047/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济宁热电厂粉煤灰、炉渣对外承包销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6-06047
华能济宁热电厂粉煤灰、炉渣对外承包销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华能济宁热电厂粉煤灰、炉渣对外承包销售项目;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华能济宁热电厂粉煤灰销售项目技术要求》。
2、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两标段,一标段为#1灰库全年粉煤灰承包;二标段为#2灰库全年粉煤灰+渣库全年炉渣承包。
3.资格要求
3.1申投标人基本资格: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申请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
(6)投标申请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7)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
3.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3.1.6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
3.1.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投标方应为炉渣产品终端用户,非流通经销商;
3.2.2投标人应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灰渣使用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6月15日08:30时起至2017年6月19日17:00时止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