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灵台县人民医院燃气蒸汽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6-15
受灵台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甘肃省灵台县人民医院燃气蒸汽采购及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PLFZ- LT2017005
二、招标内容(共一包)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1吨燃气蒸汽 |
台 |
1 |
(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价为29.5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之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报名之日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告知函》原件;
4.代理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原件、售后承诺书原件;
5.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颁发的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6. 投标人须提供安装、改造、维修三级或以上许可证书;
7. 投标人须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