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2017年美化罩拆除及利旧安装施工项目(采购代理编号:G434-TTHF-BX-1708018)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特邀请通过具备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比选。
1. 项目概况
1.1比选内容: 2017年美化罩拆除及利旧安装施工。
1.2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2017年美化罩拆除及利旧安装施工项目;
1.4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含县区)
1.5 项目规模:2017年美化罩拆除及利旧安装施工项目预算约48万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建设为准。
1.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或采购金额到预算金额,以先达到者为准。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应答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应答人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5、应答人至少配置6名具有有效期内的登高证专业资格证书的施工人员。以上人员须提供登高证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在本单位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用工合同复印件。
2.6、应答人须至少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已签署美化罩供货、施工、更换或拆除类似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甲方联系人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以提供对应的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为准,未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的视为无效合同。);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违法分包或转包;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本项目比选中同时参加;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获取比选文件
3.1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