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17年第二批基站交流引入整治项目(项目编号:SCMX-ST-2017033),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
1、项目概况:
1.1比选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17年第二批基站交流引入整治项目。
1.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3计划工期:单点工期不涉及协调2个日历天。
1.4实施地点:雅安市。
1.5承包方式:施工方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
1.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及比选人内部规范要求。
1.7比选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17年第二批基站交流引入整治施工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参见技术规范书及报价表)。
1.8项目规模:预估含税金额70万元。
1.9采购结果有效期:中选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下次采购结果公告止。
1.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推荐前3名为中选候选人,推荐第2名为中选人:
第一名:项目占比份额:60%;区域:雨城区、名山区、宝兴县、石棉县;
第二名:项目占比份额:40%;区域:荥经县、天全县、芦山县、汉源县。
2、资格审查方式及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唱价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人进行符合性和资格审查,若符合性和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2.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货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比选申请人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承装类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12个月的社保证明,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中选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4、比选申请人所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项目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重复且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需提供主要项目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
2.5、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2.8、比选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未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请持以下证明材料: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09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