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连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连州市中小河流治理(2017年度二期和2018年度治理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82-201706-203001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中小河流治理(2017年度二期和2018年度治理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0
四、采购数量:9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完成期 采购预算
包组一 星子河流域(凤头村至潘家村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1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送审稿 人民币87万元
包组二 唐家流域(黎水、白牛桥至罗家村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1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送审稿 人民币78万元
包组三 小里水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1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送审稿 人民币24万元
包组四 星子河流域(小冲坳至土陂冲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1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送审稿 人民币73万元
包组五 长家流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1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送审稿 人民币46万元
包组六 东村水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1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送审稿 人民币69万元
包组七 黄村水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1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送审稿 人民币143万元
包组八 牛屎冲水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1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送审稿 人民币41万元
包组九 邓家冲水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 1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送审稿 人民币39万元
备注: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连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3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 2017年3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 2017年3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2、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2.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4、 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终审通过,并取得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
5、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10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