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15
请合格投标人就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采购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为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五个工作日。
1、项目编号:0724-1701D85N2310
2、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采购
3、招标标的名称、数量及预算:
1.项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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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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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裂隙灯显微镜系统 |
1套 |
人民币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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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手术装置(牙科超声骨刀) |
1套 |
人民币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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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止血带 |
2套 |
人民币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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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 |
1套 |
人民币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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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血型鉴定系统 |
1套 |
人民币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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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设备监控系统 |
1套 |
人民币77万元 |
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裂隙灯显微镜系统、骨科手术装置(牙科超声骨刀)、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自动止血带、全自动血型鉴定系统、冷链设备监控系统采购本国产品。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验收。
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3. 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5. 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6. 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8.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