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YSZBZX2017-WZ-088
一、招标条件
本2017年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及其托管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小劳保)采购(第二次招标)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开评标方式采用线下开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名称: 2017年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及其托管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小劳保)采购(第二次招标)。
2.2 招标范围或数量: 长毛巾、方毛巾、护发素、洗发露1、洗发露2、洗衣液、香皂、牙膏1、牙膏2、餐具洗涤剂、沐浴露、手霜、皂液、洗衣皂(透明皂)、抽纸、牙刷、洗衣柔顺剂、雨伞、身体乳、消毒液、洁厕净、精油皂、厨房除油剂,范围明细详见《2017年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及其托管单位小劳保需求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2.3 本次招标, 个人标准货物报价不能低于2340元/人,报价低于2340元/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报价高于2340元/人的,超出部分视为投标人自动优惠部分,合同将按照2340元/人的标准进行签订,报价均含货款、17%增值税、包装费、送货运输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4 实施或交货地点: 重庆市、四川省(具体交货地点见招标文件附件1《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小劳保配送地址》)。
2.5 工期或供货周期:第一次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天内;第二次供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后20天内。
2.6 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日用百货或劳动防护用品零售或批发)、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应在200万元及以上。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 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6、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慎重确认,不存在资格被限制情形,如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若存在以上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00点00分至2017年6月21日23点5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