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委托,对国华巴彦淖尔分公司风电场、光伏电站年度劳保用品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劳保用品采购
2、招标编号:NMYZ-2017-CG0604
3、计划投资:40万元
4、项目概况: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下辖三个风电场,三个光伏电站,现对2017年度劳保用品进行公开招标。
5、招标内容: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劳保用品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见附件1:《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劳保用品采购清单》,投标人须对采购清单中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6、供货时间:分批次供货,一年分两次供货。首次供货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之前,第二次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7、合同形式:固定单价框架协议。
8、供货地点:国华巴彦淖尔分公司临河基地及川井风电场、敖包风电场、乌漫、磴口、乌海光伏电站。
9、质量标准: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每批次所供货物的生产日期必须为当年生产,且接近供货时间为最佳。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货物质量检验标准,具有合法有效的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4、投标人2014年至2016年须每年年度销售额均累计在100万元及以上(须附合同相关页或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复印件,业绩表无效);
5、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包括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内容)的保障措施,具备送货能力;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