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通信局站空调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15
招标编号:JLWT-2017-CCLT03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通信局站空调维保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长春地区通信局站438台各型号空调设备的日常保养、巡检等服务,保养设备包括:保养设备包括:南京佳力图、艾默生、英维克等大品牌机房精密空调设备,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预算159.52万元(不含税)。
1.2计划服务期:计划服务期1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将获得中标资格。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格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空调制冷等设备制造、安装、维修、维护等相关内容。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税率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具备机房用空调设备维保、维修业绩,须提供2014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结算发票复印件)。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不可泄露招标人商业机密信息,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及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所投项目省份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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