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全厂老旧中间头电缆更换改造项目【二次挂网】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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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全厂老旧中间头电缆更换改造项目【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2 招标条件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国电集团已经批准。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全厂老旧

 

 
1.2 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国电集团已经批准。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全厂老旧中间头电缆更换工程的安装(施工)。工程主要包括:6千伏旧电缆拆除、撤出,新电缆供货、保管、安装(施工)、电缆终端接头制作、试验、接引、投运。在本次工程中拆除的建筑墙体、电缆保护管、电缆防火设施等在电缆敷设后进行恢复等全部工作的技术要求及工作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1.4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全厂老旧中间头电缆更换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5年内(自2012年5月起)须至少具有两个200MW或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电缆施工的业绩。并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请提供满足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详见招标公告。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需含工程名称、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竣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运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1.4.4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06月14日 09:00至 2017年06月23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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