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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油泥拉运处理(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目名称辽河油田油泥拉运处理(二次)项目编号2017-0200135-LHYT-0009996一. 招标条件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

 目名称 辽河油田油泥拉运处理(二次)

项目编号 2017-0200135-LHYT-0009996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条件 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目前,茨榆坨采油厂现有油泥约6000吨左右,其中牛居联合站约3200吨,青龙台联合站约2000吨,张强采油作业区约800吨,另外每年还要新产生2000吨左右。按照《固废法》要求,需要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该项目成本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油辽茨发(2016)55号,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茨榆坨采油厂预计处理6000吨油泥废物,服务方负责拉运、处理油泥废物。 2.3实施地点:辽宁省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牛居联合站、青龙台联合站、张强采油作业区。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5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第2017040207FS0155号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技术标准及要求 3.1执行的工作标准及技术规范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4)《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3.2质量标准 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得发生二次污染,保质保量。 3.3承包商遵守的安全标准与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施工人员劳保穿戴整齐,杜绝交叉作业,施工过程杜绝造成二次环境污染,按甲方要求标准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后由属地单位相关人员现场验收合格。 3.4安全工作目标 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 3.5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跌落、机械伤害、火灾、爆炸、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生产污水、车辆尾气、工业噪声等)、中毒、高温中暑、交通事故、人身健康伤害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承包商; 4.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核准经营规模为不少于6000吨/年。 4.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中标30日内必须办理辽河油田公司规定的包括市场准入证等在内的相关证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15日 08时30分00秒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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