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钦州市沙井岛3号路Ⅰ标段(镜湖路至榕湖路)道路工程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钦市发改投[2010]109号、钦市发改投[2010]82号、钦市发改投[2011]200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为钦州市滨海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钦州市沙井岛3号路Ⅰ标段(镜湖路至榕湖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招标编号:CJNF2017267G
建设地点:滨海新城沙井岛片区。
建设规模:全长共2083米,宽4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管沟等工程。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800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该项目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缺陷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64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该项目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缺陷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设计单位(如有):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4 其他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月14日至2017 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