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F-2017-12
1. 招标条件
本 改建铁路遂宁至重庆线增建第二线工程 已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遂渝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30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铁路局重庆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铁路建设基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铁路建设基金安排项目资本金24亿元,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成都铁路局重庆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改建铁路遂宁至重庆线增建第二线工程为沿既有遂渝线增建二线,西起遂成线新桥站接轨,南连渝怀线井口站引入重庆枢纽。正线长度130.832公里,另含遂宁端下行疏解线3.862公里,石子山站重庆端下行货车联络线2.134公里;其中新桥至遂宁南为新建双线,遂宁南至石子山为增建第二线。设新桥、遂宁南、三星、潼南、下太和、合川、石子山共7个车站。项目于2009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2年12月完成初步验收,于2012年12月31日正式开通运营。
2.2 招标范围
改建铁路遂宁至重庆线增建第二线工程范围内堆渣量超过50万立方米或最大弃渣高度超过20米的弃渣场开展稳定性评估工作。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内容
通过对弃渣场进行地勘、测量等工作,结合弃渣场竣工图等资料,对渣场区域内进行调查;通过对弃渣场地质环境进行概括、弃渣场现状稳定性调查评估、弃渣场整体稳定性分析、弃渣场边坡稳定性分析、拦挡工程安全稳定分析、汇排水分析、分析稳定保障措施等,编制形成改建铁路遂宁至重庆线增建第二线工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
2.5 计划工期:本次计划工期为9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 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3星及以上星级证书。
3.1.2业绩要求
在2014 年6月~ 2017年6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具有承担铁路项目或类似大中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的业绩。
3.1.3人员、设备要求
人员、设备等方面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铁路项目或类似大中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或弃渣场稳定性评估工作经验。
3.1.4信誉要求
在2014年6月~ 2017 年6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1.5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内财务状况良好,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少于500万元,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1.6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 2016 年6月~ 2017年6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1.7根据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中依法采取限制措施。
3.2 本次招标_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09时00分至2017年6月21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