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温州市龙湾交通开发公司委托就洞鹿公路龙湾段高压线路线路改造工程(220KV部分)(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1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交通开发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建设地点 工期
1 洞鹿公路龙湾段高压线路线路改造工程(220KV部分)(重) 新建铁塔2E8-SDJ-21 1基,钢芯铝绞线2*JL/G1A300/25 0.328km,钢绞线 JL/G1A-70/40 0.328km,24芯OPGW 0.238km。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 温州地区 12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洞鹿公路龙湾段高压线路线路改造工程(220KV部分)(重),详见清单、施工设计图。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且未出现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情况(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1.2具备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具有承包完成过220KV电压等级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220KV电压等级或以上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3.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5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6 月 14 日至 2017 年 06 月 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