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郑州机场OD旅客特征研究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河南省民航发展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河南省民航发展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机场OD旅客特征研究项目;
2.2、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7-620;
2.3、采购范围:本项目的研究内容包括(1)郑州机场国内国际(含港澳台)客运市场OD旅客特征(客源地与目的地特征);(2)国内国际(含港澳台)旅客基本特征(旅行目的、是否中转、旅行频率等);(3)出行方式(高铁、公路、飞机、自驾等);(4)旅客消费结构和消费偏好(年龄、收入、购票方式、购票时考虑的主要因素等);(5)旅客对机场服务的主要诉求(如通达性、航班时刻、国际航线、娱乐购物设施、交通等);(6)有关旅客服务、营销策略和枢纽网络构建的建议。
2.4、服务周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2.6、预算金额:48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
3.4、供应商2013年以来具有?旅客吞吐量(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最近一期的数据为准)在5000万人次及以上的民航机场的同类业绩至少1份,?旅客吞吐量(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最近一期的数据为准)在2000万(含)--5000万人次及以上的民航机场的同类业绩至少2份,?旅客吞吐量(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最近一期的数据为准)在2000万人次以下的民航机场的同类业绩至少1份(以合同为准);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仅指供应商自身,不含供应商的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供应商须持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显示企业无行贿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 06 月 14 日至2017年 06 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