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智慧城道路景观示范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天发改函【2017】14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现对
天河智慧城道路景观示范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天河智慧城道路景观示范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
联系人:
谭先生 联系电话:
020-8707113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小姐 联系电话:
1376080958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38622272
三、 建设地点:
广州市(华观路、软件路、高普路、高唐路)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在广州市天河智慧城内(华观路、软件路、高普路、高唐路的道路两侧及沿线绿地)进行道路景观升级改造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656.54万元,其中,本次招标的工程建安费用限额为人民币 2263.78 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
JG2017-4598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
(1)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作(中标后进行工程设计,建筑立面、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立面整治工程、道路升级工程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和恢复。
(6)上述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2336.17万元。其中: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63.78万元(含增值税价);设计费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72.39万元(含增值税价)。
六、资金来源:
广州市天河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年
6月16日至
2017年6月20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年6月21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年6月27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含本日,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备标时间从第一份
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地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9 号报名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2.1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其他: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4、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选项。
招 标 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6 月16 日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可参考此格式)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主办和组织协调工作。
②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三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