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象泉河阿青水电站甲供钢筋采购招标三次公告
2017-06-16
招标编号:ZDZB-AQCG-17063-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该项目两次公开招标流标,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阿青水电站枢纽建筑物由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表孔溢洪洞、泄洪放空洞、引水隧洞、地面厂房等建筑物组成。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坝顶高程3818.00m,最大坝高107.0m,装机6×1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411亿kW·h。
2.2招标范围
型号 单位 预计采购数量 执行标准 交货地点 备注
HPB300 吨 620 按最新标准执行 阿青水电站工区2km范围内承包人仓库或现场指定地点,卸车及转运由其它承包人承担 除招标人有特殊要求外,钢筋均按9米定尺供货。
HRB400 吨 9680
2.3交货期限:2017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交货地点为阿青水电站工区2km范围内承包人仓库或现场指定地点,卸车及转运由其它承包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是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2)当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时,具有:
① 生产经营许可证;
② 通过了GB/T 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及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认证;
③ 投标人供应本标的产品应具有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或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
④ 具备本招标范围内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年产量在100万吨及以上。
(3)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该代理商须获得货物生产厂(商)对其参与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投标的唯一授权,且供应本标的产品应具有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或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所代理的生产厂(商)应具有上述第(1)项和第(2)项中的资质和能力。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项目的实施。
3.2 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采购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最多可代理2个生产厂家的产品,且均取得唯一授权。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6日至2017年06月2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