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酸年度单价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17TKTSC-08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内蒙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酸年度单价协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酸年度单价协议项目
2、工程规模: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燕山营乡内,西北距托克托县城约20km,东北距呼和浩特市约70km,南距黄河取水口约12km,与准格尔煤矿隔黄河相对。该工程厂址距呼和浩特市至准格尔的国家二级公路只有300m,距准格尔至丰镇铁路也只有42km。厂址标高东北部约为1066.80m,西南部约1063.10m(黄海基准)。
3、供货地点: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酸年度单价协议。包含盐酸的供货及有关的安全运输、服务等。盐酸年消耗量约2200吨。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实行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以买方的书面通知为准,该书面通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交货地点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5、供货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2014年至2016年财务报表。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本标段允许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商投标,承担运输的单位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本标段标的物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范围包含标的物的经营。代理商还须具有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经销商还须具有和生产商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作框架协议)或具有相应经销能力、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近年的供货业绩)。生产商、其相关联的经销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生产商、经销商所关联的生产商、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还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有本标段标的物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含:合同复印件、销售业绩清单、用户使用证明等。
6.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投标货物的最大生产能力及已签订的供货合同和本次招标若中标后承接的其他订货,以保证本次招标提出的交货期,否则将被视为违背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
7、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6日至2017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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