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2017年和县石杨镇桥官路(邹坂、桥西、胡洼、后烘岔路至陶烘、中汤)、下官路(陶烘至三汊河、东汤)工程(项目编号:皖E0-31-2017-0619)已由马县乡路【20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和县石杨镇人民政府、和县和美美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和县石杨镇人民政府、和县和美美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境内。
2.2规模:
工程规模:2017年和县石杨镇桥官路(邹坂、桥西、胡洼、后烘岔路至陶烘、中汤)工程为撤并村道路硬化工程,包括邹坂水泥路0.475公里、桥西水泥路0.6公里、胡洼水泥路0.863公里、后烘岔路至陶烘水泥路1.32公里和中汤水泥路0.382公里,路线总长3.64公里。公路等级为等级外公路,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5.0m,路面宽度4.0m,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平面交叉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有关附属工程。
2017年和县石杨镇下官路(陶烘至三汊河、东汤)工程为撤并村道路硬化工程,包括陶烘至三汊河水泥路1.865公里、东汤水泥路0.345公里,路线总长2.21公里。公路等级为等级外公路,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5.0m,路面宽度4.0m,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平面交叉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有关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12日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6021818.1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业绩,且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并且须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且须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