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卡特设备大修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CSIEZB17010480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卡特设备大修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104802)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卡特推土机发动机大修,1台,发动机型号为:卡特彼勒C18 ACERT。
2)、卡特1#14M平地机变速箱、转向系统和卡特2#14M平地机变速箱维修人工技术服务。
工作范围: 详见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服务地点: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期:总计40个自然天,不可抗力影响因素除外。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90%维修费,预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支付预留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设备生产制造厂商认可/授权的设备维修认证资质,或所投标设备的维修资质,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业绩必须具备近三年(指2014年至2016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7台该机型或同类机型整机大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原件。
3.3维修能力要求:
(1)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常用工具、专用工具等;
(2)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人员、技术和财务能力;(维修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如有借用他人资质或将资质转借他人的,未来三年内取消投标人在神华大雁集团公司的投标资格。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8未能完成在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的承包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 2017年6月16日至 2017年6月23日16:30。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