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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宁江区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水资源论证项目报告书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松原市宁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松原市宁江区2017年度

 受松原市宁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松原市宁江区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水资源论证项目报告书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水资源论证项目报告书编制项目
本松原市宁江区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松原市宁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松原市宁江区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水资源论证项目报告书编制项目
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4.2万亩,涉及农田整治面积3.75万亩,分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持工程。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在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两家子村、善友镇新家村、伯都乡于家村和新安村四个行政村的村界范围控制面积内。
项目地点: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两家子村、善友镇新家村、伯都乡于家村和新安村四个行政村。
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及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独立完成过一项(含)以上水资源论证项目报告书编制工作;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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