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商品房采购选择评估机构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淅川县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淅川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商品房采购选择评估机构二次公告
1.2项目编号:2017-190
2、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为对政府拟收购的商品房进行依法采购,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格,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机构专业资质。
3.3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4投标人投标时注册地在南阳市或在南阳市辖各县区设有常驻机构,熟悉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提供公司办公场地证明材料,开标时原件备查);
3.5近三年内评估机构和估价师在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均没有不良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09:00至2017年6月2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