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高青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 、淄博市财政局以淄水农【201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淄博富源水务有限公司,现委托对该工程设备采购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淄博市高青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位于淄博市高青县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铺设供水管网及附属工程。
设备采购标段:阀门及水表采购
阀门及水表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阀门及水表采购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为一种产品的生产厂家即可,另一种产品可外购),产品符合国标,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相关的质量检验报告,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3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被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或地方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要求或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