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内蒙古嫩江流域甘河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段)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201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堤防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建设堤防工程4段,长11.717km,其中新建堤防7.788km、加培堤防3.929km;新建堤防护坡工程7段,长7.414km;新建堤顶防汛道路4段,长11.971km;修建护岸工程19段,长15.290km;新建穿堤建筑物工程1座。
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段区(巴彦乡段、奎勒河镇段、额尔和段、卧罗河段)
招标控制价:105万元
监理周期:2年。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