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宁河区一般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17〕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助及区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天津市宁河区的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受纳水体,对水体造成了严重污染,使受纳水体污染负荷加重、水体发臭、富营养化严重,对生产生活、渔业养殖、农田灌溉的用水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严重影响水体功能和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因此建设污水收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站迫在眉睫。为全面提升天津市城乡水环境质量,天津市提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工作的进行。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8年3月25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一般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一般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合同编号:YBJZZWSCLSG/HT-2017-01。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一般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11座,总处理规模2290吨/日;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09.7公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2~2016)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4年~2017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6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