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泸政复【2017】270号文批复文件的批准,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受泸水市林业局的委托,我公司对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市四套班子样板林基地建设采购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且信誉良好、具备本项目相应资格和实力的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询价回函报价回函文件参加本次询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范围
1.1 项目名称: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市四套班子样板林基地建设采购 采购编号:TRZBC2017-18[NJ];
1.2.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附表;
1.3.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涉及到的花椒种苗采购、包装、上(下)车、运输、技术服务、交货期限、种植培训及售后技术服务等及样板林基地建设涉及到的施肥、回填表层腐熟土,浇足定根水,最终呈凸状完成培土及后期的定主梢、及时补植、加强补水补肥及中耕除草和病虫防治工作等;
1.4.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及基地建设。
1.5. 建设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1.6. 采购预算金额:大写:陆拾贰万柒仟贰佰元整,¥6272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交三证合一证件)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原件(加盖鲜公章);
5.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原件)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原件);
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请按上述1-6项要求提供一套装订成册的加盖鲜公章的报名资料一份(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查),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17年 6 月14 日至2017年 6 月16 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