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皖EO-16-2017-0621
项目名称 2017年市政公园国庆花卉采购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马鞍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供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内容 本工程为2017年市政公园国庆花卉采购项目,包括花卉的采购、运输至指定地点、花卉摆放及后续养护管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工期 按招标人要求在2017年9月15日—9月25日期间,完成布展任务。具体摆放时间及摆放图案以甲方要求为准。
免费养护期 养护期(从摆放时间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在展出期间,中标人需对展出的花卉进行精心养护管理。现场需有养护保洁人员,做到及时浇水、更换枯萎花卉及展区保洁。花展结束乙方负责撤展、清理现场。
招标范围 采购清单内所有货物的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最高限价
(人民币) 26.77万元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花卉或苗木”的生产、销售、种植、栽培等)。
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投标人存在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投标人有一个以上(含一个)草花供货业绩。【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合同清单、合同数量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投标报名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