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宿州一小校本部地面景观工程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宿州市第一小学,项目资金来自财政为主,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境内
2.2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1455124.98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为 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为 1 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外地进宿企业在中标后,须在宿州市设立分公司,办理进宿备案手续。
3.6投标企业授权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开标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验证,否则,退还其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