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的委托,就“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轮胎供应服务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S17338BG032。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轮胎供应服务资格。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招标将确定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车辆轮胎供应服务资格。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请点击下载或预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请点击下载或预览)。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2)项目服务周期:贰年 。
五、采购数量:一项。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具有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货物的合法经营销售权;
3 、投标人(非鹤山市内注册的)应当在鹤山市内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
4 、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产品的供货与安装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产品的来源渠道合法;
(2)供应商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201 7 年 6 月 14 日08时30分起至201 7 年 6 月 20 日17时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