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至水口高速公路崇左西环线段、崇左至龙州段、龙州至水口段工程项目施工期环境、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开内容
2017-06-16
项目编号:HG2017-GL071
一、概况:详见招标公告。
二.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本办法第2、第3条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经综合评分完成后,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以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将合同授予综合评分最高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2. 评标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编写并提交评标报告;
3.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通过审查的标准如下: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书标注的项目名称正确,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法人章;
b. 投标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 按规定提供了营业执照复印件,材料清晰可辨、有效;
(2)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完整齐全。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每页小签)齐全;
(4) 投标文件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出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 投标文件若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取得招标人财务部门的收款收据。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人银行电汇单和招标代理财务部门收款收据的复印件。
(7) 投标人的投标价未超出投标人规定的最高上限价。
(8)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a.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应当否决其投标。
b.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c.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d.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条件。
4.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
(1)在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年检合格)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a.№CS-HJ合同段的投标人应具有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的环境监测单位证书;
b.№CS-ST合同段的投标人应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协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甲级证书;
(3)业绩要求:
a.№CS-HJ合同段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2年至今)
1成功完成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业绩。
2成功完成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环保验收业绩。
b. №CS-ST合同段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2年至今)
1成功完成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业绩。
2成功完成过1个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验收业绩。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原件,确认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没有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的的同一投标,否则均予以否决其投标。
(6)独立(非联合体)报名和竞标。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关充分有效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能满足标准。未能按要求提供充分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