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能丹东电厂炉侧废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7-06-16
招标编号:2017-AL-209
1、招标条件
对2017年华能丹东电厂炉侧废水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2017年华能丹东电厂炉侧废水改造工程
2.2实施地点:华能丹东电厂
2.3招标范围:
2017年华能丹东电厂炉侧废水改造工程包含丹东电厂炉侧废水排放系统改造及1、2炉暖风器疏水系统改造的设计施工。
丹东电厂炉侧废水排放系统及1、2炉暖风器疏水系统改造的核心设施为炉后的机组单元疏水坑,该设施是机组废水排放的汇聚点,又是输往废水处理系统的起点。本次改造依然以此设施为核心,通过改造提升其核心设施的功能,完成废水初级分离与输送的功能。单元疏水坑在内部设立钢制的分割坝,依靠分割坝的溢流功能实现污水沉淀,清水溢流到净水池的核心功能,具有无动力消耗,可靠性高等优点。
暖风器疏水改造采用疏水直回凝汽器方案,暖风器供在初冬及冬末阶段,疏水将进入凝汽器,通过新加管道依靠重力高差进入机组B侧凝汽器。在暖风器疏水量较大的季节,通过系统切换,疏水依然进入除氧器。
投标方应为两台暖风器疏水系统改造及机组公用的炉侧废水排放系统改造,并达到改造要求的全部设计、施工、供货、施工和安装(含现有系统的检修完善、拆除、改造及恢复)、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竣工验收和性能保证等。
具体范围详见本工程技术规范书和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2.4资金来源:公司批复技改资金,该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
2.5质量标准: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并达到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与创一流规定(最新版)》的标准。
2.6工 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5日,竣工日期:2017年10月15日。由于工程的特殊性,开竣工时间,以现场实际和招标方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投标人防腐施工的分包方必须具有防腐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近三年具有火电厂300MW及以上机组至少3项类似本工程改造业绩(业绩提供合同、标的及签字页扫描件),提供的上述所有业绩不接受分包项目业绩。
3.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8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9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0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3.11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施工队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工代)主持或主要参加过3项以上300MW及以上规模涉氨设备的检修或改造业绩。
3.1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16日9:00起至2017年6月22日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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