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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含意外保险及重特大疾病保障服务业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江西华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含意外保险及重特大疾病保障服务业务项目采购(编号:JXHY-GK-2017-008)公

 江西华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含意外保险及重特大疾病保障服务业务项目采购

(编号:JXHY-GK-2017-008)公开招标公告
受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抚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含意外)保险及重特大疾病保障服务业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一、编号:JXHY-GK-2017-008
二、名称:抚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含意外)保险及重特大疾病保障服务业务项目,包括人员:抚州市城乡居民(三档参保人员)。
合同包:一个。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
承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如果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和承担的相应能力;
5.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无不正当理由拒绝理赔事情发生;
6.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
7.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
8.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
9.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10.当年保险盈利率不高于5%,超额结余退回医保基金中;
11.商业保险机构应在市、县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设立服务窗口,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经办产生的水费、电费、办公用品耗材、网络维护等相关支出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具体标准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七、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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