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地铁6号线土建13标自购物资(粉煤灰、膨润土)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16
招标编号:CR22G-CDDT06-WG-2017-005-002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施工用粉煤灰、膨润土已具备了招标条件,现进行第2次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
613号);
1.2.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范围
我项目部承建的成都地铁6号线一、二期工程土建13标工程,包含两站三区间,分别为三色路站、中和站、金石路站~三色路站盾构区间、三色路站~中和站盾构区间、龙灯山车辆出入段线盾构区间、区间风井一座,总工期34个月,预计2019年4月底竣工。
2.2招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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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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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MH-01 |
粉煤灰 |
F类二级 |
吨 |
15000 |
成都市高新区中和镇 |
秦延良17709716030 |
2017.6.2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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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RT-01 |
膨润土 |
纳基200目 |
吨 |
2500 |
2017.6.20 |
2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单独以法人身份参与投标;但生产厂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且生产厂商和其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3.1.2生产能力:粉煤灰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15万吨及以上生产线;膨润土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3万吨及以上生产线;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粉煤灰和膨润土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需具有近3年(2014-2016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