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ZJTY10170475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经浙发改能源浙发改能源【2016】179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火力发电燃煤机组及配套码头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6亿元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镇海区泥螺山围垦区北侧内,计划于桩基施工开始5个月后第一方砼,第一方砼开始23个月内第一台机组投产,第二台机组间隔3个月投产。项目业主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所有桩基检测工作,主要桩型为φ600/φ500PHC管桩约9000根、φ1000灌注桩约100根。主要工作内容如下:高应变检测(数量70根)、低应变检测(数量3014根)、静荷载试验(数量105根)。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条招标范围。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计量认证证书(须包含高应变、低应变、静荷载试验等基桩检测项目),并自2012年以来承担过2个及以上PHC桩基工程的桩基检测服务(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自2012年以来承担过2个及以上PHC桩基工程的桩基检测服务(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复印件不足以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需同时提供招标人证明);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自2014年6月1日起)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6月15日9:00至2017年6月22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5日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