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4、5号机组及公用系统DCS控制系统改造主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6-03082/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集团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4、5号机组及公用系统DCS控制系统改造主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6-03082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4、5号机组及公用系统DCS控制系统改造主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本项目经过一次公告,由于投标人未形成有效竞争,现对该项目招标事宜二次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期
1.1项目概况
乌拉特电厂4、5号机组DCS和DEH控制系统分别采用GE新华有限公司的XDPS-400控制系统和上海新华XDC800控制系统,于2005投入运行,设备老化,故障率较高,拟进行改造。
1.2 招标范围
乌拉特电厂4、5号机组主、辅机DCS及相关公用系统一体化改造所需的软硬件供货及现场配合调试工作等。
详见招标文件。
1.3 交货期
技术协议签订后30天内设备到达现场。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1)具有近五年内(签订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DCS项目设备供货不少于5台的合同业绩,并附合同业绩关键页影印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06月19日9:00起至2017年06月23日17:00止
未曾在



